燃灯烛以照雪上长松 我与他同醉梦中

远渡重洋(首尾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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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追踪他很久了。

冬天的西港口冷的有点不讲情面。我裹紧了身上的长大衣,暗暗后悔自己没有穿的更厚一点或是带些烟来。他似乎也对这鬼天气感到有些意外,时不时的拢起双手做出呵气的动作。

我现在非常想扯着老格罗佛那为数不多的头发把他丢进大西洋,再对他说几句:“哦我的老伙计,你可见鬼去吧。”之类的话,或者去之前写一个什么长达几百字的演讲稿,再用饱含感情的语气说给他听。

无休止的跟踪实在是叫人精神衰弱,而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格罗佛这个老东西并没有给过我什么万分确切的东西好叫我确定就是这个人。他很谨慎——出门总是戴着一顶非常正式的毛呢帽子和一个挡住了大半张脸的一次用口罩。鼻梁上那幅大圆框眼镜似乎都是平光的。我至今除了一只有点漂亮的眼睛——他戴眼罩。以外还没有看见过脸上的其他器官。但他让我感到有些非比寻常的熟悉——这使我更想把格罗佛沉尸海底了。

我有点烦躁,挤在双休日热情的人流里跟着这人上了巴士。他在上车前微微回头瞥了一眼,正向着我的另一边。

不太敏锐啊,这么想着的我有些不以为然起来。非常随便的把围巾往下拉了拉,让自己闷了许久的脸透透气。凑巧这趟车不知寄存在哪个有钱的总局,车上实实在在的暖气一刻不停的流通着。我感觉冻僵的手脚有了些活人的温度,于是让自己半放松下来,打量着这个嫌疑目标。

说实在的,我认为他长得挺不错。根据皮肤来看,没准还很年轻。身高大约一米八左右。一米七八?一米八二?开玩笑吧,我的这双狗眼可没有装备刻度尺这种东西。而更加细致的观察的话,他的穿衣品味和言行举止都让我有种触目惊心的熟悉感。那种浓烈的直觉好像我们两个已经认识了好多年一般,而我更无法深究的是这种熟悉感究竟来源于谁——他到底像谁。

或者说,更像我不敢去想。毕竟如果真的熟悉到这种地步的话,辨认也只需要一个背影——而我看他的背影已经看了将近半个季度了。

你是魔人吗?我在心里这么反复吐槽自己直到广播一板一眼的念出“抵达”。抬起头张望了一圈,才看见他已经在门口做出要下车的样子。我看了看周围零零散散的乘客,感觉自己肯定分外显眼。尽管他不敏锐,不过跟踪不好太明目张胆。还是下一站到了再走回来更稳妥一点

被灰蒙蒙的车窗过滤之后,冬日下午那过早变得发橙的阳光落在地板上,影影绰绰的拼成了西敏寺的一对方塔的形状。如果能找到靠窗的座位坐下再向外看,这时候没准可以欣赏到这座白色建筑物震撼人心的美感。事实上,我确实这样做了。可惜贴着这块茶色的玻璃的时候,眼睛率先改变了主意——它不由控制的学着在奥运圣火经过时人们之间流行的那种热切的目光追随着那个人行注目礼,直到巴士行驶到足够远的地方。

魔人。耳边似乎有个人这么说。

低头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我想我可以率先回到他住的那个宾馆的对门房间了。不过在此之前也许应该让自己表现得尽职尽责一些,给那个无发可薅的格罗佛打个电话述职,这样以免得他又在凌晨几点钟骚扰我。

“伙计,他在西敏寺了。今天是不是可以先到此为止了?”拨通了电话的我非常糟心的对着那头说道:“我没秃你秃了真是太好了,你到底还要折磨我多久啊你个猪精?”

出乎我的意料,一向没有拒绝过这个要求的格罗佛今天一反常态的对我说:“噢先生,我头发还是有的——你再跟一会儿吧,和他一起回去。”

还不等我叫唤,他率先挂了电话。

——搞什么啊?

我在距离上一站两公里的地方下了车。

这一站比起上一站来说实在是没有多少人,我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待会儿要怎么走回去在偌大一个教堂或者说教堂周边找个人一边走出车站,寒风直直的迎面扑在脸上,还没来得及意思意思打个寒颤,风却突然停了。

不,不是突然停了。寒风呼啸的声音从我耳边刮过去,却几乎吹不到我身上。

前面是不是……

“我已经追踪你很久了。”

“你好,瓦不管。”

现在我追踪了好久的那个男人正站在我面前用我男朋友的声音叫出我的名字。

这真是一场失败的追踪。我笑了起来。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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